国家金融监管局有关部门及局长就《财务管理企业监管评级暂行办法》答记者问_中国经济网-国民经济门户网站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委关于加快理财银行子公司转型发展、完善理财公司监管体系、推动建立因材施教差异化发展和监管模式的决策和协议,国家金融监管局近日公布了《理财公司资质监管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一、这项政策制定的背景是什么?截至德年底截至2025年12月,全国32家理财公司现有理财产品规模30.7万亿元,占市场理财产品总额33.3万亿元的92%。经过6年多的发展,理财经理在规范化转型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,已成为我国财富管理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同时也应该看到,一些金融机构存在发展定位有待进一步明确、专业投资能力有待提升、净资产转型有待深化、风险管控不完善等问题。明确财务管理行业发展目标,完善财务管理公司监管体系,促进财务管理公司能力不断提升,有必要制定并出台措施。首先,它带来更强有力的监管指导。充分发挥资质接力棒作用,鼓励财务管理公司建立健全稳定的管理原则,切实履行受托人管理职责。二是有利于加快转型发展。帮助财务管理公司对比行业进展,找出差距和不足,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设,增强内生发展动力。三是有利于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。通过监管资质,可以更好地反映理财公司的风险状况和管理特点,明确主要监管机构和重点领域,提高监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二、制定措施的基本原则是什么?《办法》的制定遵循以下原则:一是坚持风险为本、能力为本。风险管理和资产管理,牢牢把握资产管理“受人委托,代人理财”的本源。以能力为资质核心,引导理财公司建立内生性风险防控机制,强化主动管理和价值创造能力。二要坚持完善治理、强化问责。强化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责任,强化内外部监督和亲子风险分离,推动公司治理功能与业务发展相适应。三要保持长远导向、稳健经营。我们综合考虑促进财富管理公司长期稳定发展股东支持、战略规划、业务结构、资产质量和业绩稳定性等中长期因素。四是坚持保密政策,执行后果。 “正向激励”与“逆向约束”并重,促进监管资源配置与金融机构经营能力和风险状况相匹配。五是坚持规划统筹,形成合力。总局和派出机构密切配合,银行资管托管登记中心和行业自律监管部门发挥协同配合作用,共同增强评级结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和权威性。三、《办法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 《办法》共5章26条,包括总则、评级监管要素和评级方法、体系实施、适用范围等。《评级结果及附件》规定了财务管理公司评级的总体要求、评级要素、基本程序和分类监管。一是明确监管评级因素和方法。 《办法》设立政府法人、资产管理能力、风险管理、信息披露、投资者权益保护、信息技术六大资质模块,分别设定10%、25%、25%、15%、15%、10%的评分权重,并设定加分目标、扣分和等级调整系数,综合评价财富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。二是明确监管资质基本程序。监管评估包括机构自评、初评、评审、结果评论等环节。评级完成后,监管机构如果发现监管评级结果,可以动态调整监管评级结果。评级期间未知的重大情况,或财务管理公司财务等风险或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。三是明确保密监督原则。就是要做。监管评级结果为监管机构配置监管资源、实施市场准入、采取差异化监管行动提供重要依据。 4、该措施如何加强评级结果的应用? 《办法》将监管评级结果划分为1至6级和S级,明确了各级理财公司的风险特征和分类监管措施。其中,一级、二级理财公司管理稳定,风险状况良好。监管以外部监管和定期监管为主,优先支持创新试点项目发展,例如养老金的财务管理。三、四级财务管理公司存在一定程度以上的风险问题。在监管方面,要强化重点领域监管,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,管控风险上升,压缩存量库存。规避风险,避免风险扩散。五级、六级理财公司风险问题严重,监管要实时跟踪风险变化,严格限制和化解高风险业务,有序开展风险处置或退出市场。 S级财务管理公司是指正处于重组、收购、退出等过程中且不参与当年监管评级的财务管理公司。
(编辑:加成健)